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条款3.12的要
1、在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岗位,需至少有1名具备主管检验师资格或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学历且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此外,负责验收与售后服务的人员,应具备检验学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检验师初级以上职称。在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岗位,需配置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且经过相应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培训的人员。
2、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12条款 企业应当设置或配备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并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
3、《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含变更和延续)现场核查、经营备案后现场检查及其他各类监督检查,明确了不同检查场景下的检查结果判定标准、整改要求及处置措施。
4、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核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含变更、延续)现场核查、经营备案后现场检查及其他监督检查。
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的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明确了检查结果判定标准及处置措施。
6、【条款释义】本条明确了制定《规范》的目的和依据。本条是《规范》的实施定位,明确了《规范》管理的主体是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完整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检查指导原则释义
1、【条款释义】本条明确了制定《规范》的目的和依据。本条是《规范》的实施定位,明确了《规范》管理的主体是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2、《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含变更和延续)现场核查、经营备案后现场检查及其他各类监督检查,明确了不同检查场景下的检查结果判定标准、整改要求及处置措施。
3、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核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含变更、延续)现场核查、经营备案后现场检查及其他监督检查。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场指导原则
专业协助建议咨询监管部门:提前联系当地食药监局确认政策细节(如场所面积要求、人员配置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如CIO合规保证组织可提供全流程辅导,包括文件编制、现场检查模拟、整改指导等,帮助企业高效通过审核。通过系统准备、严格遵循法规要求,并借助专业支持,可显著提升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效率与成功率。
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标准经营公司需满足:营业场所和办公用房面积≥200平方米;冷库容积≥200立方米;质量负责人需为执业药师,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需为主管检查师;储存运送环节需符合冷链规定;获得《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按GSP规定经营。
Q:质量负责人能否兼职?A:通常需专职,部分地区允许企业负责人兼任,但需满足专业背景要求。Q:办理周期多久?A:从提交申请到拿证通常需1-3个月,具体取决于资料完整性和现场核查进度。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涉及多环节审核,企业需严格准备材料并确保场地、人员符合规范,以顺利通过审批。
现场核查内容包括:对主要质量负责人的提问,相当于考核;现场核查资质档案以及程序文件 对于网上计算机系统的考察,请负责人员操作演练;对仓库的验收和检验,检查是否符合经营产品下的条件;对仓库和经营场所的地址,设计图纸进行测量验收。
国家药监局公布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商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的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明确了检查结果判定标准及处置措施。
2、医疗器械备案的现场核查是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监管环节,需遵循国家药监局及相关监管机构制定的多项指导原则,涵盖经营、注册、生产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3、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者、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的监督检查。
4、有效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依法处置。施行时间本《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同时废止。
新旧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核心对比表
1、总结:新版规范通过框架扩展、责任细化、技术升级、监管强化四大方向全面提升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重点包括:体系化建设:新增质量管理体系章节,覆盖全生命周期。数字化与追溯:UDI和电子记录的应用推动行业信息化。国际化对标:引入国际标准提升行业竞争力。监管可操作性:明确自查、报告及现场检查流程,增强执行力度。
2、旧版本:九章66条,内容相对简洁,涵盖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框架和要求。新版本:十章116条,增加了“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改进”章节,并对其他章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使得规范内容更加全面和深入。
3、新版:明确了规范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总体要求。
4、实施意义新版规范通过强化质量管理体系、细化人员资质、补充新业态管理、优化监管要素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质量管控水平,适应了行业数字化转型和多元化经营模式的发展需求。
新规范本月已施行!这几个重点,要牢记!
1、实施要求 企业需在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新旧规范衔接,重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人员培训记录、设施设备验证报告等材料。监管部门将通过飞行检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强化动态监管。
2、自2024年5月1日起,多项市场监管新规正式施行,涵盖行政法规修订、节水管理、计量规范、社会组织命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及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
3、024年5月1日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涵盖支付、招投标、保密、节水、行政法规调整、器官捐献移植、煤矿安全、碳排放交易、特许经营、社会组织命名、地名文化保护、计量技术规范及船舶检验等多个领域。
4、施行时间:2024年10月1日,有效期2年。 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标准》(CJJ/T133 - 2024) 更新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其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133 - 2024,原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 - 2009)同时废止。
5、023年7月起生效的新规涉及行政处罚、企业经营、生态环境保护、汽车排放标准等多个领域,个人和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内容:《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核心内容:该办法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如“霸王条款”)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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